立法院今天開議,行政院院長賴清德說,核二廠 2 號機向原能會提出再轉申請是正常程序,還須經原能會安全查核,無論是否再轉,依電業法規定,都不影響 2025 年非核家園目標。
立法院長蘇嘉全昨天召集朝野協商,朝野黨團對於 27 日開議達成共識,並要求賴清德就能源政策、花蓮震災、穩定物價等議題,提出書面報告。
據已送達立法院的書面報告,賴清德表示,核二廠 2 號機再轉問題,民國 106 年 1 月立法院已經修正通過電業法部分條文,確立國家未來電力能源發展與轉型方向,並明定「核能發電設備應於民國 114 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
賴清德說,政府遵照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執行國家未來電力發展與能源轉型,完成非核家園目標。核二廠 2 號機組運轉執照將於 112 年到期,台電公司去年 12 月完成機組大修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也到現場檢查,再由台電公司核安處獨立檢查 1 個月,確認機組在安全備轉狀態。
賴清德表示,台電公司在 2 月向原能會提出再轉申請,是正常程序,目前機組依規定還須經原能會安全查核。
他說,未來無論機組是否再轉,依電業法規定,都不影響西元 2025 年達到非核家園「核一、核二及核三如期除役」、「核四廠不運轉」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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