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大溪區慈湖陵寢 228 遭人闖入潑漆,警方通知涉案 10 人到案說明,由於無人到案,警方今天拘提 6 人、1 人主動到案,地檢署晚間依毀損等罪嫌分別諭知 5 萬元交保,晚間另 2 人主動到案,以 3 萬元交保。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今晚受訪表示,被告李男等人涉嫌潑漆毀損大溪慈湖陵寢一案,檢察官在勘驗現場、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傳訊目擊者後,由桃園市警局大溪分局通知被告李男等 10 人到場接受詢問。
王以文表示,由於無人到案,檢察官在核發拘票後,今天上午,將被告李男等 6 人陸續拘提到案,另被告楊女等 3 人也先後自行到案,目前僅剩 1 人未到案。
檢察官偵訊後,認被告李男等人涉犯刑法公然侮辱公眾紀念處所、毀損之犯罪嫌疑重大,地檢署晚間依毀損等罪嫌,將拘提到案的 6 人與自行到案者分別諭知新台幣 5 萬元交保,晚間另有 2 人主動到案後以 3 萬元交保。
成員之一的羅宜交保後表示,潑漆所涉為毀損案,即使交保金降至 5 萬元還是太高不合理,當天負責拍攝的周男及李男一度被裁定 8 萬元交保,檢方最後才將保金改為 5 萬元。今晚的保金許多都是家人代墊,或是大家的生活費湊出來的。
羅宜說當天現場是完全開放空間,只有 2 名便衣及 2 名衛哨,因此一行人進入時不需任何強硬的突破動作,而便衣與衛哨也只是雙手舉高阻擋他們拍攝,但沒有阻擋他們潑漆。
主動到案的成員楊女指出,當天她負責拍照,會參與行動是要表達自己的理念,她認為威權時代的殺人魔不該持續用納稅人的錢,中國人就該回中國去。
警方執行拘提同時,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除在臉書發文為成員找辯護律師,隨後也轉往地檢聲援。蔡丁貴強調,學生只是表達理念並沒有強硬破壞,而那些漆也是可清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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