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62 歲婦女日前以人工生殖方式懷孕,生下一子,引起各界討論。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副署長陳潤秋今天表示,凡經醫師判定不孕者,都適用人工生殖法,停經婦女也適用。
究竟停經婦女以人工生殖受孕是否合法,陳潤秋受訪時強調,停經婦女目前並沒有被排除在人工生殖法之外,畢竟每個女性生理年齡都不同,各個年齡都可能出現卵巢、停經等問題,因此,人工生殖法才沒有訂定年齡上限。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指出,一般來說,夫妻若 1 年來都沒有避孕卻無法懷孕,就算不孕。
至於停經是否屬於不孕,他表示,從醫學觀點來看,確實可以算是不孕,例如年輕女性把卵巢拿掉、更年期報到停經,都是不孕的一種。
就倫理層面而言,高齡婦女以人工生殖方式受孕、生子爭議不斷,黃閔照說,10 多年前西班牙一名婦女 60 歲生下雙胞胎,短短 3 年就因罹患卵巢癌死亡,孩子後來無人照顧。
但從生理層面來看,即便女性已經停經,仍可用較強的荷爾蒙調整體質,利用借卵懷孕都不是問題,例如印度就曾有高齡 72 歲的婦女產下雙胞胎,台灣多年前也曾有 62 歲婦女順利生子。
黃閔照指出,超高齡孕婦不僅有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健康風險,孩子也可能有染色體異常、生長遲緩、早產等問題,都應一併納入考量。
因此,黃閔照說,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建議,女性年過 55 歲就不適合借卵生子,有心血管疾病的女性則建議 50 歲以後就別生。
他呼籲,女性懷孕生子越早越好,到了 37、38 歲以後,排卵功能就會逐步下降,年過 45 歲幾乎就很難自然懷孕,若真逼不得已要到 45 歲以後才生子,應該及早規劃,不要等到 60 歲以後才開始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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