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校長當選人管中閔遭媒體爆料,民國 94 年起曾在中國廈門大學等校違法兼職,遭檢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說,管中閔有無違法,北檢會調查並對外公布。
「新頭殼」16 日爆料,管中閔從 94 年起,曾在廈門大學、西安交大、華中科技大學等校擔任兼任教職。「自由時報」則報導,廈門大學王亞南經濟研究院證實管中閔確實有授課。
媒體報導,民眾檢舉管中閔身為受管制的離職政務人員,卻在未經報備核准下就到中國兼課,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相關規定。據了解,北檢已收到民眾檢舉情資,並分他字案進行調查,釐清管中閔是否涉及不法。
邱太三今天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法務部業務,會前接受媒體訪問。
邱太三表示,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 26 條規定,政務官基本上都是被管制的人員,在職時出境要報准,離職 3 年內也要報准,除非有依第 26 條第 2 項規定縮短期限,管中閔有無違法,北檢會調查對外公布。
媒體問到,故宮前院長馮明珠自行核定,卸任後 4 個月內就到中國當顧問,管中閔剛卸任就到中國有沒有可能違法。
邱太三說,要先看該單位有無縮短管制期限,馮明珠卸任前自行縮短管制期限引發爭議,因此法務部針對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進行處理,管中閔的部分,問北檢會比較清楚。
台大校長遴選會 1 月 5 日選出中央研究院士管中閔為新校長,原訂 2 月 1 日上任,後續卻傳出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等爭議,教育部至今仍未核定管中閔人事。
此外,保外就醫的前總統陳水扁日前出席兒子陳致中的造勢晚會時上台,引來各界議論。邱太三說,台中監獄這一兩天就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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