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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級距出爐 住家用電千度月增 93 元

圖片來源:Pixabay

經濟部拍板 4 月起電價調漲 3%,台電今天公布新版電價級距,據台電估算住家月用 1000 度電,每月電費增加 93 元,漲幅 2.71%;小商家月用 2000 度電,每月電費將增加 113 元,漲幅 1.5%。

經濟部 16 日召開 2018 年第一次電價費率審議會,決定本次平均調幅為 3%,平均電價由每度新台幣 2.5488 元調漲為 2.6253 元,住宅 500 度以下及小商家 1500 度以下電價不調整。台電表示,1055 萬戶住宅與 74 萬戶小商家不受電價調整影響。

台電今天公布新版電價級距表,非夏月部份,住宅用電 501 度至 700 度,每度調漲 0.15 元,701 度至 1000 度,每度調漲 0.18 元,1001 度以上,每度則調漲 0.2 元。

台電以每年夏月 4 個月、非夏月 8 個月試算,如果每月使用 1000 度電,原電費為 3422 元,新版電費將增加 93 元,漲幅為 2.71%;每月用電 2000 度,新版電費將增加 320 元,漲幅為 3.68%,每月支出將為 9005 元。

小商家營業用戶,用電 1500 度以下,本次不調整。1501 度以上,非夏月每度調漲 0.2 元,調漲幅度約為 4.12%。

台電試算,如果每月小商家用電 2000 度,每月用電將增加 113 元,漲幅為 1.5%;每月用電 3000 度,每月用電則增加 340 元,漲幅 2.66%。

台電說明,由於電費採分段累進費率計算,每月 500 度用電以上的用戶,500 度以下電價仍不調整;小商家即使用電超過 1500 度,1500 度以下電價仍不調整。

至於工商業大戶及其他用電,平均調幅為 3.46%。低壓電力電價,如機關、超商、小型商場、中小型工廠用電等,平均調幅為 3.30%;高壓電力電價如契約容量 100 瓩以上之工廠、機關、百貨公司等,平均調幅為 3.56%。

而特高壓電力電價,如契約容量 1000 瓩以上的工廠、捷運、鐵路、機場等用電,平均調幅為 3.41%。公用路燈等包燈電價平均調幅為 3%。

台電表示,調整後的電價,住宅用電平均每度為 2.4944 元,工業用電為 2.4797 元,仍分別為全球第 2、第 7 低的平均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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