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球協會、殘障體育運動總會未依國體法規定在指定時間內完成章程修訂,在體育署發函警告後,兩個協會近日已提出章程修正草案,目前正由體育署審核。
國民體育法修正於 2017 年 9 月 20 日公佈施行後,特定體育團體(即各協會)需於 6 個月內(2018 年 3 月 20 日)依法進行章程修訂並改選,根據教育部體育署截至 28 日的統計,72 個特定體育團體中,有 50 個已完成改選,另外 17 個也已修改章程。
根據體育署資料,包括網球協會的廖裕輝、射擊協會的陳士魁、羽球協會的張國祚、大專體總的江漢聲、高中體總的匡格非等人,皆是原任理事長選上;籃球協會的謝典霖、田徑協會的葉政彥、空手道協會的蘇尚志等人,則是新任理事長。
而體操協會雖已選出理事,但先前無人願意競選理事長。對此,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表示,目前已有理事表達參選意願,相關的流程可望在 4 月中完成,預計在 5 月選出新任理事長。
至於最後 5 個協會,林哲宏表示,滑冰協會、飛盤協會已經修完章程,參選登記將持續到 4 月 3 日下午 5 時截止;殘總、桌協在體育署陸續於 21 日、22 日發函警告後,已分別在 28 日、29 日將章程送到體育署,目前仍在審核中,「等章程確定都沒問題了,才會開始選舉。」
剩下因為台日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等人的參選資格認定問題,改選被迫停擺的足協,林哲宏說,目前還是等待國際足總(FIFA)等國際單位派人來台瞭解狀況後,才會有進一步的發展。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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