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五天的春假將屆,許多民眾已安排好出國旅遊的計畫,但要注意別帶過多現鈔。關務署呼籲,民眾出入境攜帶外幣現鈔,若超過申報門檻,必須主動向海關申報,否則將遭海關沒入。
洗錢防制法新制去年 6 月 28 日上路,財政部已配合修正「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出入國境攜帶外幣現鈔或有價證券申報及通報辦法」,民眾攜帶外幣、有價證券逾限額等值 1 萬美元(約新台幣 30 萬元)或人民幣逾限額 2 萬元(約新台幣 9 萬元)及新台幣逾限額 10 萬元者,應主動誠實申報,否則一經查獲,除會遭海關沒入,也可能會被處罰。
另外,旅客攜帶黃金、珠寶,及超越自用目的,且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的物品,其價值逾需申報的數額,也必須向海關申報。其中,黃金申報門檻為 2 萬美元(約新台幣 60 萬元),鑽石、白金及寶石等,折算金額在新台幣 50 萬元以上者,也需要向海關申報,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者,海關會針對超量部分的價值處以罰鍰。
最近就發生一起民眾超攜外幣遭海關查獲的案例,台北關表示,3 月 28 日晚上 6 時左右,有名本國籍旅客自松山機場入境時,攜帶人民幣 6 萬 1500 元,超過法定限額的 2 萬元,但未口頭及書面申報,因此依法扣留人民幣 4 萬 1500 元,僅發還限額的 2 萬元人民幣。
關務署官員提醒民眾,民眾利用連假出國旅遊,出入境時攜帶超額新台幣、外幣現鈔或有價證券,或攜鑽石珠寶、黃金超過免申報門檻,須向海關申報,以免被沒入或處罰鍰。官員也表示,信用卡、金融卡與旅行支票都相當方便,民眾可多加利用,不僅不用擔心超攜外幣現鈔被海關沒入,在國外旅遊也能降低遭竊風險。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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