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榮總先前公佈陳前總統有八大嚴重疾病的報告,建議轉至高醫或馬偕醫院接受治療。當時北監漠視醫師的專業評估,逼阿扁在「北監」和「北榮」之間二選一。阿扁選了北榮。
台北榮總的醫療報告中,指出阿扁有重度憂鬱症、 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口吃和大腦輕微萎縮、以及非典型帕金森氏症等疾病。並建議採居家療養或到離家較近的醫院治療。
結果由馬政府欽點的北榮提出的專業評估,再度被漠視。阿扁於 19 日的清晨 5 點多,被火速轉送台中培德病監。此舉不僅沒事先告知病人與家屬,就連當天要吃的藥也沒帶。
針對此裁定,法務部表示,所謂「居家療養」於法無據,若同意陳水扁回家接受治療就是違法失職。
「違法失職」是什麼碗糕?
審判中途違反「法官法定原則」從周占春法官換成蔡守訓,算不算違法失職?
越方如檢察官唆使辜仲諒做偽證,算不算違法失職?
檢察官以羈押威脅杜麗萍要求作偽證咬阿扁,算不算違法失職?
把阿扁關在一坪多的狹小空間一天超過 23 小時,算不算違法失職?
北監 24 小時用燈光照射阿扁造成腦病變,算不算違法失職?
病人明明已經有排尿的問題還灌水 2000c.c.,算不算違法失職?
入獄時是健康之身,五年下來出現尿失禁、行走不穩、口吃、及初期失智症症狀,疑似罹患「常壓性水腦症」等病變,算不算違法失職?
台灣的社會和司法史上還有多少「違法失職」之事?
江國慶冤死卻沒人負責時,怎麼不見你法務部出來丈義直言?
更何況,在美國人權醫師團的口中是「完全無法想像」 狀況極差的牢獄,在法務部的口中就成了阿扁「享受 12 大禮遇」 的特權。
當美國華府人權行動中心主任,傑克‧希利(Jack G. Healey)以緬甸獨裁政府跟台灣做比較時,法務部部長曾勇夫卻說:「要去哪個國家當國民,我也不反對。」
當眾多台灣和國際醫療專家一致認為阿扁病情惡化, 以及腦部磁振造影已證實腦部已有病變的診斷時, 又是曾勇夫出來說三道四:「他的真實狀況和普通人差不多。」
有這種部長的法務部,對不起!你的聲明比屁還不如。
北榮提出的診斷醫療報告中不只是重度憂鬱症, 還有重度呼吸中止症、攝護腺腫大、另有口吃和大腦輕微萎縮、以及非典型帕金森氏症等疾病。結果法務部只挑憂鬱症和其他患病受刑人出來鬼扯︰「目前沒有因精神疾病而獲得保外醫治的前例,如果因為陳水扁罹患憂鬱症就讓他保外就醫,對其他患病受刑人並不公平。」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甚至嗆聲:「難道有憂鬱症的全放掉?」
聽到這種低級的狡辯,只有一句回話︰「難道你以為台灣人民全是蠢蛋 ?」
在此同時,法務部也開始大作文章暗示馬政府的仁心恩德。強調阿扁在台中監獄將「獨享 243 坪」醫療專區,是獄政史上首創。藉著媒體的配合,激化反扁人士開始一貫的辱罵、詛咒、和仇恨的情緒。
19 日的這一天,就在媒體焦點都在立法院審查核四停建公投之際, 法務部不僅一早將阿扁移往台中監獄培德醫院,也批准同一晚槍斃6名死刑犯,確實是轉移媒體焦點的高招。
去年底槍決 6 人時,曾勇夫曾說,這對他來說是「天人交戰」 的決定。時隔不到 4 個月,再來一批。
小羅斯福總統曾說:
仁心從來就不會削弱力量或軟化一個自由人的性格。 一個民族沒有必要殘酷,才能有堅韌強大的國家。
精神異常的希特勒卻說:
我想不到任何理由, 為什麼人不該跟自然一樣殘酷。
老公向來會說 “It is so nice to be a Taiwanese!” 作為一個台灣人真好!然而,看到自己的國家有這種玩弄法律的司法和趕盡殺絕的政府,今天出門不敢說自己是台灣人,一點也不是「天人交戰」的決定。
本文寫於 201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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