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軍公教人員無論是現職或退休期間,只要涉共諜案經判刑確定者,將喪失退休給與,並追繳至犯罪時已領取的月退俸。
初審通過條文明定,人民不得為恐怖組織、外國或中國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委託的機構、民間團體、個人,刺探、收集、洩漏或交付關於公務上應秘密的文書、圖書、消息、物品或電磁紀錄,或發展組織。
自由時報 6 日揭露,當前馬防部退役少將許乃權涉入國內最大共諜網,被判刑 2 年 10 個月後,去年刑滿出獄後尚能領取 7 成、約 7 萬餘元的月退俸,引發各界質疑。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提案,軍公教及公營機關人員,在現職或領受退休給與期間,只要觸犯共諜罪且經判刑確定者,喪失其退休給與;已支領的部分,還要追繳到犯行時間點。
內政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內政部次長花敬群等列席。會議一開始,中國國民黨立委黃昭順、鄭天財等人不滿各部會列席官員層級太低,內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洪宗熠進而找來行政院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主任黃俊泰列席。
列席的國防部、銓敘部官員認為,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若在除役後才判刑定讞或涉入共諜者,可視刑度輕重減少退俸,建議將條文修正為經判 7 年以上者得剝奪全數退俸,判刑3年以上未滿7年者減少 50%、2 年以上未滿 3 年減少 30%、1 年以上未滿 2 年減少 20%。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表示,軍公教人員替中國當間諜,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居然還要區分刑期,若依銓敘部版本,軍公教涉共諜案遭判刑 3 年以下,政府還要給 50% 退休金,「搞什麼啊?」、「關完 3 年後政府還要養他一輩子,我不敢背書」。
內政委員會最後初審通過陳其邁版修正草案,洪宗熠表示,本案提報院會討論前,仍須經黨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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