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奉天主教為主的菲律賓是除梵蒂岡外,另一沒有離婚法的國家,即使遭家暴險送命的婦女也難以離婚,而困在悲慘的婚姻中。菲國女性殷切期盼國會通過法案,讓離婚合法化。
28 歲的達多(Krista Dador)婚後遭丈夫拳腳相向,差一點喪命,分居 8 年來,從未從丈夫身上得到任何金錢上的援助。訴求婚姻無效的高昂費用,迫使她考慮到中東幫傭,把兩個小孩留在家鄉給母親照顧。
在菲國東南部奎松市幫鄰居洗衣維生的達多說:「有時候,我想結束這一切。這是我要冒的風險。因為我失學,所以希望我的孩子上學受教育,我也想賺錢支付訴求婚姻無效的費用。」
菲國眾議院上月不顧總統和主教的反對,通過一項法律允許解除婚姻,朝離婚合法化邁進。
社會運動人士表示,即使成千上萬的菲國婦女想結束失敗的婚姻,擺脫家暴,眾院上月通過的法案在參議院可能還是無法取得足夠的支持。
菲國民眾唯一能結束不愉快婚姻的方式,只有合法的分居,但不得再婚,或者在民事上訴求婚姻無效。然而訴求婚姻無效只限於少數理由,像是心智喪失或感染性病。家暴和出軌等原因都不在包含在內。
達多告訴湯森路透基金會(Thomson Reuters Foundation):「即使我差點被先生打死,還是得說服庭上為什麼要解除婚姻。過程太過冗長。」
菲國只有穆斯林可以根據穆斯林家庭法尋求離婚。穆斯林占菲律賓人口 10%。
律師巴迪亞(Clara Rita Padilla)說,向她求助女性的故事通常都很類似,從婚姻家暴到漫長的法律程序。她說:「在很多女性訴求(婚姻)無效的案例中,由於不是共同決定,丈夫往往不配合,而耗上數年的時間。」巴迪亞是提倡女性權利團體EnGendeRights的主管。
總統杜特蒂(Rodrigo Duterte)雖和妻子分居,但他以小孩的福祉為由,反對離婚合法化。
勢力龐大的菲國天主教教會則表示,政府永遠不該讓離婚成為選項,而是要以其他法律來遏止家暴。菲律賓天主教主教會議(Catholic Bishops’ Conference of the Philippines)的官員說:「我們教誨(信徒),婚姻誓約一旦締結,永不得撕毀。仳離若變得容易,將無助維繫和捍衛婚姻。」
擔任記者的卡圭朗根(Mar-Vic Cagurangan)說,她日以繼夜工作,籌錢支付訴求婚姻無效費用 2000 美元(約新台幣 5 萬 8964 元),還有兩個小孩的學費。根據世界銀行資料,菲國年平均所得只略高於 3500 美元(約新台幣 10 萬 3187 元)。
卡圭朗根說,為了讓案件加速審理,還得向法院職員行賄,每次庭訊付 96 美元(約新台幣 2830 元)。
現在和交往 7 年的男友同居的卡圭朗根說:「因為我想換取自由身,被迫付給他們更多。」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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