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近 3 年每年都有 50 件以上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件,對於要如何預防不當勞動行為,勞動部說,重點在於勞資雙方充分協商溝通。
近年勞動權益抬頭,越來越多勞工懂得要保護自身權益,根據勞動部統計,近 3 年來,平均每年都有 50 件以上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件。今年截至 4 月 14 日止,也有 14 件正在審理中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件。
以 106 年為例,65 件已結案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中,有高達 39 件是不當影響工會活動爭議,團體協約誠信協商爭議有 13 件,受懲戒處分不利待遇爭議則有 12 件。
對此,勞動部今天在官網表示,要預防不當勞動行為,重點在於勞資雙方充分協商溝通。
勞動部表示,不當勞動行為的預防,關鍵在奠基於和諧穩定的勞資關係,有賴公司、工會雙方能秉持誠信,定期且頻繁的協商溝通及相互尊重。
勞動部說,公司與工會間的關係並不全然是對抗,充分合作是更好的選擇。
不當勞動行為指的是,在集體勞資關係中,當有一方不正當的侵害他方集體勞動基本權的行為,就很有可能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為了迅速排除不當勞動行為,回復集體勞資關係的正常運作,勞動部也建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成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來審理不當勞動行為案件,以保障勞工組織工會或參與工會活動的團結權、與雇主簽訂團體協約的團體協商權,及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團體爭議權。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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