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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輕焚化爐環差分析報告內容不足 待補件後再審

圖片來源:中央社

六輕焚化爐汰舊換新及六輕四期擴建環差審查會議,今天在環保署召開,專案小組質疑報告內容不足,要再強化,待補充後再審。

環保署今天召開「麥寮六輕焚化爐、掩埋場及灰塘興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焚化爐汰舊換新)暨六輕四期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堆肥廠增設低含水率醱酵製程)」專案小組初審會議,開發單位為南亞塑膠。

會中開發單位南亞塑膠所提出的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強調相關汰舊換新後的 2 座新焚化爐(每座每天 200 公噸)及 1 座舊焚化爐(每天 150 公噸)的實際運作總規模不變,其中舊焚化爐為備用,例如歲修會使用一座新的及備用,總規模 350 公噸,平時則是 2 座新的運作,總規模為 400 公噸,都沒有超過環評核定的總規模 400 公噸。

開發單位並重申,此汰舊換新案的環評核定總規模每天 400 公噸、污染總量都不變,扣除事業單位使用的量,其餘可協助雲林縣處理生活垃圾,就不必再持續送高雄、台北處理,行政院及雲林縣府也希望儘速推動。

不過,會中多位專家,包含環保署相關單位在內,對於報告所呈現的科學內容不充足,屢屢提出質疑。例如專案小組委員劉希平就提問,舊焚化爐不淘汰,當成備用、備胎,恐怕會衍生潛在問題,並建議開發單位稱新設備是最好的,應提出科學證據佐證。

專案小組委員王价巨則要求開發單位應就季風對排污產生的影響,提出說明。劉希平還說,雲林縣自行處理垃圾後,排污也會影響周邊的彰化、南投,而垃圾分類落實程度會影響處理結果,都應說明;他覺得報告像草稿,離真正定案還有很多討論空間。

主席吳義林也一再強調,報告必須補充常態、異常處理運用時的狀態,必須提供科學資訊佐證。最後專案小組決議,「本案汰舊更新既有設備並新增處理雲林縣家戶產生一般廢棄物,最具環境友善及敦親睦鄰之效,惟本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有必要強化相關評估調查作業」,7 月 31 日前完成意見補充、修正後再審。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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