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說,台灣在防制洗錢上的努力,體現在金融機構申報可疑交易件數上,申報案件從民國 104 年的 9000 多件,106 年增至 2.3 萬多件,有效遏止人頭戶。
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 11 月將來台進行相互評鑑,政府自去年起陸續推動修法,頒布相關措施,為宣示金融業支持國家政策,落實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的心,台灣金融服務聯合總會今天舉辦金融業洗錢防制暨打擊資恐誓師大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合法的商業活動,避免金融業成為非法犯罪的工具,這是各國政府的共識。而國際間對防制洗錢的重視,也表現在國際組織對各國相互評鑑的標準愈來愈高,因此各國在評鑑的準備工作上,都比過去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
顧立雄指出,台灣即將在 11 月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三輪相互評鑑的實地審查,金管會及所有金融機構都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兢兢業業積極因應,希望能爭取佳績。
顧立雄表示,為落實洗錢防制,金融機構近兩年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資源,包括設立防制洗錢專責單位,人員配置也從早期僅有幾位兼辦人力,目前多數銀行已有數十位,甚至超過百位的專責人員。另一方面,銀行也不斷強化系統輔助、行員訓練及與客戶舉辦座談。
同時,我國在防制洗錢上的努力也體現在金融機構在申報可疑交易件數上。顧立雄指出,金融業通報可疑交易案件從 104 年的 9000 多件,逐年成長至 105 年的 1.3 萬多件及 106 年的 2.3 萬多件,有效遏止人頭戶,並協助警察及檢調單位於稅務犯罪、金融違法案件、毒品詐欺等重大犯罪的偵查,對社會治安的維護發揮關鍵性力量。
金融總會理事長許璋瑤致詞表示,我國在防制洗錢的起步相當早,於 1996 年通過亞洲第一部洗錢防制專法,隔年更加入亞太防制洗錢組織,成為創始會員國,2001 年接受 APG 第一輪相互評鑑,成效良好,之後2007年接受第二輪相互評鑑。
許璋瑤說,台灣雖在防制洗錢起步早,仍有相當多的不足之處,而政府也相當重視我國在防制洗錢上的推動,金融業群起響應政策推動多項措施,並獲得成效,尤其是今天早上傳來華南銀行紐約分行防制洗錢缺失,未遭美國聯準會開罰的消息。
法務部部長邱太三則表示,國際恐怖攻擊、跨國犯罪愈趨嚴重,特別在全球化背景下,防制洗錢更顯重要,然而,國銀因未感受到國外對防制洗錢的重視,因而發生遭重罰的事件,另一方面,我國在相關法規也嚴重不足,對此,主管機關也積極修正或訂定相關法規,所幸,目前我國防制洗錢在法制上的努力也獲得外界認可。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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