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購買比特幣擬納管。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為避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成為洗錢的工具,將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納管,預計今年 11 月底前將相關管制機制建置好。
台灣金融服務聯合總會今天舉辦金融業洗錢防制暨打擊資恐誓師大會,邱太三會後受訪時表示,有鑒於比特幣是國人相當關注的議題,法務部日前邀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內政部、中央銀行、內政部警政署、調查局等單位跨部會協商,將由各部會盤點比特幣的現金流機制和相關法令,且會議中達成共識,應對比特幣做管制。
對於比特幣的管制,法務部除召開跨部會協商外,邱太三透露,法務部於 4 月 10 日還邀集國內兩家虛擬貨幣業者,了解虛擬貨幣運作機制,並作為未來修法的參考,並會趕在今年 11 月底亞太防制洗錢組織來台進行相互評鑑前,將相關管制機制建置好。
同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與邱太三連袂表示,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管制主要著重在洗錢防制方面,避免虛擬貨幣成為洗錢的工具。
顧立雄表示,比特幣現在的問題在於「誰買了比特幣,還有之後的流動問題」,如南韓對比特幣就是採實名制。
至於台灣購買比特幣是否採實名制?顧立雄說,這要由法務部召開的跨部會決定,金管會會配合推動。
為防制比特幣成為洗錢工具,金管會已要求銀行將比特幣銷售平台在銀行設立的帳戶,列為「高風險帳戶」,當帳戶進出資金達一定標準時,銀行則須通報。另外,金管會早於 2017 年已要求金融機構不可以收受買賣比特幣,並對消費者提出示警,留意投資風險。
南韓今年起,對虛擬貨幣採取實名制交易管理,要求投資人把現有虛擬貨幣交易所帳戶轉換為銀行的實名帳戶,或在銀行開設實名認證帳戶來交易這類虛擬資產,用意就是要提高交易透明度,並防範洗錢等犯罪活動。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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