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葉俊榮今天表示,推動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警正四階以下基層警消人員最高年功俸額從現行500,提升到 525,調整後資深基層警消每月所得增加 1370 元;約 6.5 萬人受惠。
根據內政部資料,預估政府每年因此約需增加薪俸、公(健)保及退撫基金提撥等經費支出新台幣7億元。內政部今天已將修改「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的警察人員俸表送到行政院,未來將會銜考試院送立法院審議。
葉俊榮中午在警政署長陳家欽、消防署長陳文龍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宣布推動調高警正四階以下基層警消人員最高年功俸額從現行 500,提升 1 級至 525。
葉俊榮表示,基層警消工作性質特殊,常身處高度危險的工作環境,不應該與一般公務人員「強硬穿同樣衣服」,因此希望藉由提高薪資俸額上限,反映基層警消人員辛勞。
他說,目前基層警察約占 80%,警正四階以下基層警消約 6 萬 5000 多人,要陞遷到僅有 4000 個的警正三階巡官、分隊長等職務,非常不易,所以提高基層警消年功俸,以俸級陞遷代替職務陞遷,透過實質所得增加,可適度彌補現行基層警消陞遷不易的困境,以及精準面對年金改革過程對警消的影響。
葉俊榮指出,預估全國約 5 萬 2000 位基層警察及1萬2000名基層消防員,以及 1000 多名海巡人員,合計 6 萬 5000 名基層警消、海巡人員受惠。
媒體詢問,選前調高年功俸,容易引發聯想,葉俊榮說,對的事情應該做,這個構想研議一段時間。
根據內政部資料,這次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預估政府每年因此約需增加薪俸、公(健)保及退撫基金提撥等經費支出 7 億元;另第一年增加舊制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經費約需 1340 萬元,第二年起每年約需 1800 萬元,相關經費將由各級政府逐年編列預算支應。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