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農委會表示,為確保糧食生產安全及生態永續,規劃 74 萬到 81 萬公頃為農漁牧一級生產農地,與現行用地編定不同,農業發展地區的農地沒有減少。
內政部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未來將根據土地資源特性,劃設 4 大功能分區,其中農業發展地區,在確保糧食安全考量下,農地總量為 74 萬至 81 萬公頃。多家媒體報導指出,較現行 93 萬公頃少。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甫告訴中央社記者,93 萬公頃是目前用地編定為農牧用地的面積,但是未必作為農漁牧一級生產使用,例如集貨場等。
他並說,公告實施的「全國國土計畫」中的農業發展地區,則是為了確保糧食生產安全,以及涵養水源、確保水質,以利生態永續與農業發展,而劃設的農漁牧一級生產使用的農地,面積為 74 萬到 81 萬公頃,就實際用於農漁牧一級生產的面積來說,並沒有減少。
他也說明,今天起 2 年內,各縣市政府就能依據公告實施的「全國國土計畫」所明定的各功能分區條件,著手訂定各縣市的國土計畫,再 2 年要完成明確的面積劃設,最終在 2011 年 5 月 1 日,「全國國土計畫」地圖出爐時,也會看到全國農業發展區座落的位置、面積。
至於為避免山坡地因為農耕及開發利用,引發水保疑慮及相關災害,未來山坡地範圍內「宜農、牧地」若有國土保育、水源涵養等需要時,會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蔡昇甫說明,舉例來說,原本在山上粗放耕作者,可維持原作法,但是面積不能擴大,也不能改成溫室設施等更精進的農業發展模式。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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