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畜牧處公布,民國 106 年抽驗 102 件寵物食品全數合格,包含犬用 61 件、貓用 41 件,而且當中重金屬砷的檢驗已配合新科技能驗出無機砷,採用新標準檢驗,也都合格。
畜牧處說明,農委會執行的寵物食品檢驗始於 99 年起,採年度計畫補助相關單位到各通路購買犬貓食品,然後依風險程度高低進行相關項目檢測。
檢驗內容依據「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執行,檢驗項目包括黃麴毒素、病原微生物、重金屬、農藥、保存劑及抗氧化劑含量、三聚氰胺、丙二醇等。
以上檢驗的項目也因應社會發展調整過。畜牧處副處長王忠恕告訴中央社記者,例如 97 年發生來自巴基斯坦的原物料玉米含黃麴毒素事件,之後就增加檢驗黃麴毒素,安全容許量標準為 20ppb。
他再舉例,更早之前,93 年發生知名品牌寵物食品製程疑發生污染而含有三聚氰胺危害寵物健康,後來也增驗,安全容許量標準為 2.5ppm。
他還補充,重金屬檢驗鉛、鎘、汞、砷,隨著這些年來的科技發展進程,已能驗出有機砷跟無機砷之別,因此 105 年 12 月 9 日也修正砷的檢驗標準,106 年起的檢驗就採用此新標準執行。
畜牧處說明,若寵物食品沒有含水產或藻類,總砷的安全容許量標準為 2ppm;若含有水產或藻類,則總砷的安全容許量標準為 10ppm,因為其中有機砷的含量會較高,但是其中有害的無機砷的安全容許量標準為 2ppm。
而鉛的安全容許量標準為 5ppm、鎘的安全容許量標準為 2ppm、汞的安全容許量標準為 0.4ppm。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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