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表示,台灣的不動產仲介服務費已是全球次高,因此堅決反對立委提案修法將不動產仲介服務費為成交價金 6% 的上限取消,並呼籲各黨還要下修。
消基會召開「反對取消不動產仲介服務報酬 6% 上限」記者會,消基會並準備拜訪立法院各黨團及內政部,主張這方面台灣應跟國際接軌、以確保交易公平。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消基會近 3 年來共接獲 36 件跟不動產仲介有關的消費糾紛申訴,最大宗是交屋後出現漏水、壁癌,讓買方想退屋、退服務報酬的爭議;其次是用話術騙消費者、不主動告知有3天契約審閱期權益等資訊不對等的爭議。
他舉例,消費者去年申訴,104 年 10 月間透過某知名房仲公司台南加盟店購屋,賣家與房仲都稱房屋未經修繕、粉刷,消費者再向社區管委會探詢無異才買;但是 105 年 2 月 6 日台南大地震出現大量裂痕,才得知九二一大地震時就產生裂痕,並粉刷過,因而無從辨別。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林旺根說明,此案的賣方有告知房仲經過粉刷,但知情的仲介沒有告訴消費者,消費者於是向賣方提告,最後在 106 年 6 月達成和解,賣家以新台幣 297.5 萬元買回,對比購入價格 325 萬元,仍損失近 30 萬元,所以向消基會申訴,希望取回仲介費。
林旺根並說,對比各國的仲介費收取,因服務內容不同而異,墨西哥仲介費 7.5%,為全球最高;美國平均5.5%,是已工業化國家中最高的;北歐國家仲介費最低,平均為 1.7%。
他進一步說,過去 10 年,多數國家仲介費走向是向下降的,例如白俄羅斯由 10.5 下%降至 2%、俄羅斯由 7.5% 下降至 4% 、中國大陸也由 7.5% 下至 2%;只有香港、日本因為引進買方經紀人制度而上升,香港由 1% 上升到 2%,日本由 3% 上升為 6%;但是多數國家的平均仲介費落在 3% 到 5% 區間。
林旺根強調,其實監察院在 100 年 9 月 8 日就由監委李炳南、劉玉山提案糾正內政部,質疑房價上漲時,消費者會多付鉅額服務報酬,徒增交易成本不合理問題,主張按成交金額採逐級累退計收;但是內政部礙於業界反彈,沒有針對糾正案提出正面回應。
林旺根質疑,如今民進黨籍立委洪宗熠、鄭寶清等 18 人還提案要取消上限,將造成更多消費者權益受損。消基會主張不能取消上限,況且實況收取約 4%,應該還能將 6% 上限下修為 3% 到 5% 更合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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