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今天公告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放寬急性住院的出院病人、長照機構內領有慢箋者、國際醫療的外籍病患等 5 類人可有條件接受視訊、電話診療,可能適用對象超過 500 萬人。
根據醫師法規定,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但為了改善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民眾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病人的醫療可近性,強化急性住院病人出院返家後的追蹤照護及在宅醫療的照護品質,加上資訊技術進步和科技發達,遠距醫療成為發展趨勢。
過去僅山地、離島、偏鄉地區民眾可遠距通訊醫療;衛生福利部上午發布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放寬遠距醫療的照護對象與模式,明定 5 款特殊情形病人可進行通訊診療,不再限於山地離島偏僻地區。
5 類特殊狀況包含急性住院病人依既定的出院準備服務計畫,在出院後 3 個月內的追蹤治療;與醫療機構訂有醫療服務契約的住宿式長照機構內領有慢性病處方箋的住民;家庭醫師整合群的病人;遠距照護、居家照護收案對象;非本國籍、沒有參加健保的境外病人。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受訪時表示,醫療行為還是要以醫師診療為主,通訊診療為輔,初診病人不適用,適用的 5 類的對象都要經過第一次面對面診療才能做,且通常設有時間的限制,並不是可無限期使用通訊診療。
石崇良說,通訊診療可運用網路視訊、電話、手機等進行診察。如居家照護民眾若有褥瘡問題,可透過視訊讓醫師檢視傷口狀況,並開立醫囑,教導民眾如何清創,或可到藥局購買指示藥使用,但不得開處方藥(山區離島除外)。
要執行遠距醫療,石崇良表示,除確認接受診療者為本人,也要確認通訊品質良好,確保資訊不會斷線,並限在醫療機構內執行通訊診察,保障病人隱私,且診察結束要製作紀錄,註明通訊診療。
新制公告今天就上路,石崇良說,醫療院所即起可提出通訊診療的計畫申請,估計可能適用的對象超過 50 0 萬人。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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