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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不符規定 中選會駁回陳冲反對票公投

圖片來源:Pixabay 作者:rawpixel

中央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朝建今天表示,前行政院長陳冲所提「反對票」公投提案,中選會 4 月 26 日要求補正;補正內容回函,經中選會審議,認定不符合規定,決議駁回。

陳朝建說,這是今年一月公民投票法修正公布施行以來,截至目前 31 個公投提案,第 1 個遭駁回的公投提案。行政機關的准駁都是處分行為,當事人依訴願法、行政訴訟法等規定,有救濟權利。

中央選舉委員會下午召開委員會議,審議 12 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決議其中 9 項公投提案將函請提案領銜人限期補正,2 項公投提案將舉行聽證,釐清相關爭點,另外一項公投提案經補正仍不符規定,決議駁回。

遭駁回的是前行政院長陳冲所提「您同意修法使選民可以投反對票(負數票)嗎?一人還是只有一票,選民可以用其唯一選票表達反對某候選人應該是基本人權,贊成票扣除反對票後,淨贊成票較高者當選。」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

陳朝建晚間告訴中央社記者,公投提案送中選會後,中選會委員會議若認定有爭點必須釐清,會召開聽證會;若無法符合公投要件,會要求補正。補正後,中選會委員會議若認定內容合於規定,會通知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可以展開第二階段連署。

他表示,陳冲所提公投提案,經舉辦聽證後,於 4 月 26 日要求提案領銜人補正,提案領銜人回函後,中選會委員會議今天審議,認為未符合公投法的規定,決議予以駁回。

陳朝建說,補正目的及用意,在於釐清及協助公投提案符合公投法的規定,依規定,若提案領銜人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之後仍未符合公投法的規定,依法駁回。

9 項公投提案先前已舉行聽證,經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決議函請限期補正,包括:

1、黃士修所提「您是否同意:為避免『非核家園』政策所導致之空氣污染與生態浩劫,應廢除電業法第 95 條第一項;透過解除非核家園時程,確保重啟核電權利,保障人民享有不限電、不斷電、低廉電價與潔淨空氣的人權?」

2、林忠山所提「您是否同意,基於國家目前能源政策應考慮國民健康、經濟發展、符合國際減碳環保規範,現行電業法第 95 條『非核家園』相關條文應予廢止。」

3、林正道所提「家和萬事興。為改善選舉風氣,您是否同意應立法要求公職人員候選人,應互相讚歎優點,不得互相攻擊缺點,否則當選無效。」

4、黃柏霖所提「您是否同意,基於歷史史觀不應違反憲法所規範的國家立場,目前十二年國教的歷史課綱應予廢止。」

5、張亞中所提「您是否同意,基於和諧是維持社會團結的應有價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予廢止。」

6、林正道所提「全民福利最優先。您是否同意縮減國防支出,用來養老育幼,全民教育免費,醫療免費。」

7、林正道所提「國家未來發展定位:熱愛台灣,不忘祖宗。台灣擁有最完整的 5000 年中華傳統文化資產,您是否同意台灣發展成為中華傳統文化的世界前瞻中心。」

8、郝龍斌所提「你是否同意政府開放日本福島 311 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 4 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

9、盧秀燕所提「為改善空氣污染,減少由火力電廠所排放 PM2.5 對國民健康之危害,你是否贊成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中選會表示,經委員會議審議有舉行聽證必要,以釐清相關爭點的公投提案,包括:

1、曾銘宗所提「你是否同意建立重大政策—為改善空氣污染,減少由火力發電廠所排放 PM2.5 對國民健康之危害,政府應將火力發電量占比,逐年減少直至火力發電量占比低於 60% 為止?」

2、張麗善所提「您是否同意麥寮港改制成雲林國際商港?雲林長期以農業發展為主軸,造成雲林產業結構不平衡,經濟發展停滯,盼藉由港口轉型,調整產業結構,結合彰投雲嘉作為營運腹地,帶動雲林農工商漁相關產業全面發展。」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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