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22 條附表一,將警正四階、警佐一階至四階的警察年功俸最高俸額調至 525,警正三階調至 550,預計 2.8 萬人立即受惠。
行政院會 24 日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調升警正四階以下基層警消人員年功俸額一級,但因政院版草案尚須考試院會銜才能送立法院審議,今天是立法院這個會期最後一次院會,勢必來不及完成修法。
知情人士表示,行政院長賴清德 28 日晚間邀集內政部長葉俊榮、警政署長陳家欽、主計長朱澤民、人事總處人事長施能傑、考試院銓敘部長周弘憲,以及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立委段宜康、李俊俋等人討論警察加薪案,會中決定將支持段宜康版草案,並希望立法院院會今天能夠完成三讀。
根據段宜康的提案指出,有鑑於基層員警業務越來越繁重,為體恤警察辛勞、鼓勵基層警消士氣,所以提出修正草案,將警正四階、警佐一階至四階的警察,年功最高俸額提高,從 500 提升到 525。
不過,段宜康初審時提出修正動議。他表示,他的版本可能造成一個分局中,副分局長以下,只要年功俸滿,雖然階級有高有低,但薪水是一樣的,因此他提出修正動議,將警正四階、警佐一階至四階的警察年功俸最高由 500 調到 525 不變,警正三階年功俸最高從 525 提高到 550,一些階級差別就會出來。
根據葉俊榮初審列席備詢時指出,警正四階以下人員年功俸最高俸額為 500,基層警消人員有 6.5 萬人,大約在 43、44 歲就達到這個數字,之後到退休的 15、16 年期間俸額都維持在 500,如果修法提升到 525,月支領數額由新台幣 4 萬 1645 元,提高到 4 萬 3015 元,可以補其無法職務升遷的不足、可以提升士氣、吸引員警留任,約有 2.8 萬人立即受惠。
根據內政部提供給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資料指出,警正三階最高年功俸由 525 提高至 550,最近三年受益人數為 8119 人,增加 1 億 6515 萬元,警正四階以下人員最高年功俸由 500 提至 525,最近 3 年受益人數為 3 萬 8605 人,增加 7 億 1386 萬元,現職人員平均每年增加 8 億 7901 萬元。在退休金人員部分,平均每年增加 2 億 9666 萬元,合計每年增加 11 億 7567 萬元。
立法院院會下午順利完成二讀、三讀。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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