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地區明天下午 1 時 30 分至 2 時將實施「萬安 41 號」軍民聯合防空演習,演練時間為 30 分鐘,屆時人、車在警報發放後進行疏導、就地疏散避難,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 15 萬元。
民國 107 年「萬安 41 號」軍民聯合防空演習,將於明天至 7 日間,區分為北、中、南、東部、澎湖、金門、馬祖等 7 個地區,採有預告、分區方式,於下午 1 時 30 分至 2 時間實施。
北部地區演習將於明天先行實施,範圍包括宜蘭縣、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
演習時間為 30 分鐘,若違反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管制者,將依民防法規定處 3 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罰鍰。
同時,在家庭及公共場所的人應關閉門窗、水電、瓦斯及熄滅燈火,並立即進入防空避難場所避難;下交流道的車輛則應靠邊熄火停放,並依憲、警、民防人員引導,立即進入附近防空避難場所避難。
至於高速公路車輛、捷運、高鐵及台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機場班機正常起降。另外,搭乘捷運、高鐵、台鐵及班機到站後的旅客,請勿出站,並依警察及站務人員引導,於站體內稍候實施避難。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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