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擬定在北中南設立 3 個經濟特區,其中採取外商租地期限最長可達 99 年等優惠措施,引起各界爭議。越南網路訊息指出,部分民眾計劃10日上午在各重要省市集結,對此表達抗議。
越南計劃與投資部去年提出「經濟特區法」草案,擬定設立 3 個經濟特區,選址分別是北部沿岸的廣寧省雲屯縣(Van Don)、中部慶和省北雲峰縣(Bac Van Phong)以及南部堅江省富國島(Phu Quoc)。
越南國會近日在河內召開會議,進一步討論這項草案,預計 15 日將批准通過。
越南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外商在越南投資經營,租地期限一般為 50 年,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但最長不超過 70 年。
部分民眾表示,外國投資者在經濟特區獲得土地使用權的期限太長,基於中國一直企圖實行領土擴張政策,這項規定若生效,來自中國的投資者與勞工將湧入這 3 個具有戰略地位的經濟特區,可能對國家領土主權、政治、移民管理等問題產生不利影響。
面臨民眾的反對意見,越南總理阮春福日前表示,將對經濟特區法草案的外商租地期限進行適當的調整,以符合人民群眾的意願。
雖然如此,根據網路訊息,部分民眾發起於 10 日上午 8 時在河內、峴港(Da Nang)、芽莊(Nha Trang)與胡志明市等地集合參與示威遊行,對經濟特區法草案表達抗議,並已以網路方式進行串連。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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