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自黃米米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120 華山草原自治區」是什麼地方?不奇怪也不神秘,就只是如他們所宣稱的,「像草原一樣行動」。這個地方近幾個月來,主張任何人都可以主辦也可以參與。因此,在此地發生了許多能量充沛的活動。在月底,這塊過去閒置已久的空地即將被收回,蓋起容納司法院、高等法院等機關進駐的華山司法園區。
我總感覺到,或許是因為一種大限倒數的焦躁在。這個地方顯得比任何我在台北所去過的任何地方都還狂放和自由。
第一次到草原自治區時,是參加一場電影放映。我在裏頭亂走,看見許多由廢棄物搭建而成的臨時建物,用顏料寫滿各種標語的看板,編織,各種造型古怪的藝術品。心中覺得歡欣奇異,卻也想不起來上次走進這個位於城市正中央的草原是什麼時候。這座城裡不知何時,長出一個像是異次元的空間。白天有時是小聚,有時舉行市集。夜晚有時有肥皂箱式的,任何人都能上去發表的短講。有時有美妙而獨特的音樂,伴隨著靈動的舞步。還有各種你會為之感到興奮的活動。
就像去國際大城遊蕩,可能在都市夾縫看見的那樣。但畢竟台北沒有安那其社群(互助、自治、反獨裁主義的和諧社會),沒有更多以大型空間為單位的社會行動。這是個連塗鴉都會被迅速清理掉、臥軌抗議都會被罵破壞秩序的地方。
有許多人開始在談,犯罪事件發生後,政府應盡快剷除這地方。這個地方有如此邪惡嗎?或許因為過去草原自治區辦的活動,和某些次文化享有某些共通性,也就很快地和各種刻板印象重合了:是「文青/性解放/藥物/電音/裸體主義/…」文化的錯。但在台灣其他的地方,學校、夜店、各種光明黑暗的地方,會不會發生犯罪?
如果答案是會,為什麼我們可以責怪次文化?難道一座城市裡面,就只能有一種獲得娛樂的方式嗎?難道只有政府由上而下規劃的文創園區是唯一的正當化休閒嗎?難道我們只匹配夜店的標準化電音嗎?我們不能在城市裡的一個角落,嘗試更多關於生活的可能性嗎?如果沒有這些實驗和碰撞,那一座城市如何豐富有趣?
同時,既然我們無法證明地點和犯罪的關聯。要回答的問題就變成:「為什麼會發生犯罪?」
這次犯罪,其中有沒有性別化的因素在作用?我作為一個女性,有沒有過被追求的經驗?無須贅言。我有沒有過不愉快的被追求經驗?幸運地,很少。那麼,我有沒有過因為對方的追求,而感到生命上的威脅?很不幸地,有。我是特例嗎?絕對不是;如果今天我是一位普通的異性戀男性,有可能因為對方不如意的追求,而感到恐懼和威脅嗎?可能有,但機會可能比作為一個女性小得非常非常多。
我不是試圖重新建起二元對立的架構,但確實在本地的社會中,「區分強弱位階的結構湊巧與性別的劃分重合」。我曾經去過草原自治區,也曾進到那邊搭建起來的建築中,並認識新的有趣的朋友。我也可以很坦白地說,個人今年為止最好的回憶之一,是發生在那個地方所舉辦的活動中。然而看到新聞,我傷心的是,難道今天只是因為我比較幸運,而某些人沒有那麼幸運嗎?為什麼我們連與他人正常來往,都得生活在這種恐懼之中?
「該怎麼做?」我得說,我不知道。但或許過去幾次重大犯罪,許多人主張情感教育的重要性。情感教育或許是學習如何建立起平等和自由的關係。是對眼前互動的個體真誠和高度自覺的感受。是學習指認,關係的樣態和生命的多樣性有極多種。或許也是君玫老師說的,學習不以位階做區分,人與人之間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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