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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公共化托育補助 家長贊同好制度

圖片來源:中央社

行政院規劃 0 到 2 歲幼兒將給予最高上限 1 萬元的準公共化托育補助。家長代表謝國清今天認為,這是蠻好的制度,但希望政府要防止托育機構順勢漲價。

行政院規劃 0 到 2 歲幼兒將給予最高上限新台幣 1 萬元的準公共化托育補助。政務委員林萬億日前表示,未來將把補助直接給家長,至於補助一般戶的金額還需進一步討論,最快下週定案。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今天召開實施「準公共化保母托育,應建立保母、家長、政府三方的互信合作」記者會。會中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受訪表示,基本上行政院規劃的措施並沒有問題,但應該要大量增加保母並改善保母制度的相關缺失。

家長代表謝國清也贊同此項制度,他表示直接補助給家長是好的措施,因為透過機構補助一來家長無感,二來機構往往也會順勢漲價。

謝國清表示,因此政府一定不能讓機構因為這樣的政策就順勢漲價。

劉毓秀會中也對於行之有年的保母登記制及實施辦法提出三項缺失包含:一、防弊模式的管理,不僅繁瑣,也難以執行,處處顯露對保母的欠缺尊重與信賴。

二、欠缺合宜、有效的退場機制,讓保母系統中隱藏「小錯不斷」的地雷保母。三、規定保母自己有 2 名 6 歲以下小孩,就不能收托,相對剝奪保母的工作權。

要改善這樣的缺失,劉毓秀認為應該規劃適性人才、保母自律跟分層退場機制,也應建立保母、家長、政府三方的互信合作、訂定輕省可行,合乎公平正義的實施辦法,全國統一補助 6000 元、排除培訓時數改為考取專業證照。

台灣女人連線副秘書長陳書芳也表示,居家托育服務需重新檢討。家長跟保姆協調外,也需政府把關,保母體系需要橫向體系網絡,有突發狀況時,不僅可以對保母產生防護機制,也可互相支援。

劉毓秀強調,保母是最合適台灣 0 到 2 歲嬰幼兒的托育型態,因此保母、家長、政府三方都應團結,平等互信協力合作,才是對幼兒最好的。

「知道小孩的需求發展,在第一時間讓家長對他產生信任感。」從事保母工作的蔡宗明說,他認為社會大眾誤解對專業工作的存在價值,且不論男女,只要具備專業知識,就能做專業工作。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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