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節能減碳,財政部推動電子發票,但消費時店家常隨發票另印出優惠券,有民眾認為有違環保初衷,提案要求禁止或讓民眾自由選擇。財政部回應說,應回歸市場機制,由店家自律。
在超商或量販店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常伴隨印出商品優惠券。但電子發票證明聯是用感熱紙印出,而感熱紙不能當作一般紙類回收,有不利環保的疑慮。因此,有民眾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提點子」提案,認為應在「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加入規範,禁止他用或可選擇的印出商品優惠券。
提案者舉例,在自動提款機(ATM)的感熱紙也有商品優惠券,但都是選擇性的印出,為何隨發票印出的商品優惠券卻不可選擇性印出。
對此,財政部今天正式作出回應。財政部表示,針對此議題,行政院已於今年 5 月 25 日召開「開放政府第34次議題協作會議」,由提案人、利害關係人(全國商業總會、通路商、紙業及銷售點情報系統業者)及權責機關(環保署與經濟部)代表共同討論。
財政部指出,會議決議認為,商品優惠券或折價券,是商家對顧客提供的購物誘因,不屬課稅範疇,非財政部職掌,也非「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範範圍。另外,考量資訊落差,紙本商品優惠券或折價券仍有需求,因此目前以維持市場機制運作較合宜,未來可經由商家自律,以及消費者主動拒絕或改變消費習慣等,逐漸朝E化方式發展。
另外,環保署指出,感熱紙無法回收的主因,在於感熱紙含有顯色劑,造紙廠在回收處理過程中進行加熱,容易產生無法控制的黑斑,造成產品品質不佳,因此以能源回收方式妥善處理為優先。且焚化爐設有空氣汙染防制設備,確保排放廢氣符合排放標準,並無燃燒後有毒物質排放至大氣的疑慮。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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