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失智者人權,監察委員江綺雯、林雅鋒今天分別針對「政策面」、「法律面」提建議,除希望行政院轄下部會應正視失智照護政策,也應賦予失智者平等使用司法系統機會。
監察院下午召開記者會,江綺雯表示,全球約有 5000 萬人確診失智症,除了世界衛生組織將失智症列入公共衛生優先議題外,近年更倡議「失智者人權」。
根據台灣失智症流行病學研究調查結果,女性比男性更易罹患失智症,依領失智症手冊人數分析,女性占 59.6%,甚至照顧的家人也多為女性,對於造成相關問題,應列入政策中人權面來考量。
有關政策面向,江綺雯建議,行政院轄下的衛福部應建立失智症友善社區、長照 ABC 社區整體照顧模式;教育部則應提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並納入課綱教材;交通部則應布設 IID 設備(影像事件偵測設備),減少誤闖、確保交通安全;警政署應對失智者指紋建檔,以利失智者走失協尋。
有關法律面向,林雅鋒則強調「信託規劃」、「不動產註記」、「金融註記」及「律師陪偵」等建議方向。
信託規劃部分,應協助失智者辦理自益信託,並將財產交給受託人管理,患者可享有信託財產的收益;金融註記部分,應提高金融機構的審核義務,若發現異常交易時應及時通知家屬。
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湯麗玉說,這份對失智症人權的建議案對台灣有重大意義,更是失智症照護的關鍵時刻,希望政府部會對各項建議能有所回應,期待一同促進失智者的人權。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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