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前立委蔡正元等人涉嫌業務侵占阿波羅公司資產、挪用款項,及侵占領航基金會款項等案,今天依法起訴蔡正元及他的洪姓妻子、岳父。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正元為阿波羅公司負責人,竟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及利益,利用其進行中影公司股權交易,及業務上管理阿波羅公司資金帳戶的機會,自民國 96 年 7 月起至 97 年 1 月止,以清償個人房貸、領航基金會籌備處經費、住宅裝修費、競選立委廣告託播費及留存個人帳戶使用等方式,將阿波羅公司出售中影公司股權的款項共計新台幣 3585 萬多元予以侵占。
此外蔡正元利用阿波羅公司為中影公司股權交易平台的機會,藉機出售阿波羅公司名下的中影公司股份 1100 萬股給清晞公司,得款 4 億餘元後,就代表阿波羅公司與自己訂立信託契約,為阿波羅公司管理信託資產。
而蔡正元及他的洪姓妻子、洪姓岳父,自 98 年 3 月起至 102 年 8 月止,將信託帳戶中的 2 億 4247 萬多元挪為己用。
在侵占領航基金會款項部分,北檢認為蔡正元自 95 年 5 月 8 日起至 96 年 7 月 29 日止,擔任中影公司董事長期間,向青輔會申請設立「青年領航基金會」;100 年 2 月 28 日,蔡正元向台肥購買某建案 2 戶房屋,並將這 2 戶作私人住宅,不過蔡正元將其中一戶登記於領航基金會名下,挪用基金會資金支付房屋房款、裝潢款,共計 2142 萬多元。
不過蔡正元的妻子在 106 年 6 月,以返還裝潢款名義,還 1272 萬多元給基金會,尚有 870 萬多元款項未歸還。
北檢偵辦後認定蔡正元及他的洪姓妻子與岳父,分別涉犯刑法的業務侵占、公益侵占、背信、商業會計法等罪,今天依法對他們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的刑度。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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