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團體今天表示,身障者是最瞭解自己困難的專家,希望能將身障者及團體參與委員會的比例,由現行 1/3 提高到 1/2;衛福部表示,需要研究、實務上操作後,再審慎處理。
民進黨立委陳曼麗下午在立法院舉行「身心障礙者代表比例修法」公聽會。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主管機關應遴聘身心障礙者或其監護人代表、身心障礙福利學者或專家、民意代表、民間相關機構、團體等,辦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其中身障者或監護人代表及民間相關機構團體代表不得少於 1/3。
陳曼麗說,有些委員會中的身心障礙者代表,都是非身心障礙者本人,因此有身障者向她陳情,希望應由身障者本人擔任代表,而不是「代表的代表」,因此舉辦公聽會;其中,台北市政府已經有身心障礙權益推動小組,並用身心障礙者來擔任代表,讓其他團體非常羨慕。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福利科長林玟漪表示,北市府民國 98 年成立身權小組後,103 年先通過提案,增加身心障礙者或監護人代表 2 人;105 年再次修正身權委員比例,19 到 25 人組成的委員會中,身心障礙者代表 2 到 7 人、身心障礙者的監護人或家庭照護者代表 1 到 2 人、身心障礙利專家學者 3 人。
台灣身心障礙兒童權利促進會的鄭小姐說,非常同意由身心障礙者來做代表,但因兒童也有參與權、表意權,希望代表能突破年齡限制,主張應有 3 位 11 歲到 17 歲之間的兒少,以推薦、面試方式進入委員會。
台灣身障者自立生活聯盟代表表示,國家應逐步檢討中央到地方的身心障礙代表機制,才能讓身障者全面積極參與,政府也應提供相對應的支持、協助,希望能將身障者及團體的比例提高到 1/2,障礙者是最瞭解自己困難的專家,每天生活在障礙環境,不同障礙者參與也非常重要,以落實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精神。
高雄市向陽自立生活協會李先生說,腦性麻痺患者因為講話比較慢或是不清楚,常常被忽視、聲音不能被外界聽見,希望腦性麻痺能獨立出一個障別;他也要問,專家學者有坐過輪椅嗎,是否能真的了解身障者每天過著怎樣的生活。
行政院內政衛福勞動處諮議鄧琬儀表示,行政院身權推動小組邀請各委員代表時,會盡量平衡不同障別,讓身障者能充分表達需求;至於各縣市是否要分別設置一名地方身障者代表,要再審慎研議,希望能更周延;至於是否涉及相關修法,還需與衛生福利部討論。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者福利組長尤詒君表示,目前法律規定身障者比例代表不得少於 1/3,也有顧慮到各障別衡平性,目前台北市分為 7 類,滿值得做為借鏡;衛福部有個關於「規劃身障者公民參與機制」的委託研究案正在進行中,研究委員的代表性問題及如何顧及所有障別需要。
尤詒君說,至於身障者代表比例是否要提升到 1/2,需要一些研究、實務上操作後再審慎處理。目前衛福部的委員會有 33 位代表,不排除往台北市的模式,朝讓身障者「直接參與」來規劃;等研究案出爐後,讓制度比較周延。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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