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今天開庭審理紅火案,全案辯論終結,訂於 9 月 12 日宣判。中信銀前董事長辜仲諒今天出庭,但未表示任何意見。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紅火案,11 日進行言詞辯論程序,辜仲諒、時任中信金控財務長張明田均否認犯罪。
合議庭今天繼續進行時任中信金控遵法主管鄧彥敦、時任中信銀副總經理林祥曦辯論程序,2 人也否認犯罪。
全案起於檢方起訴指控,辜仲諒等人為插旗兆豐金融控股公司,購入高度連結兆豐金融控股公司股票的結構債,卻在 95 年間未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董事會核議,將結構債轉賣給陳俊哲的紅火公司。
檢方認為,辜仲諒等人拉抬兆豐金股價,助紅火贖回結構債而獲利美金 3047 萬 4717.12 元(以當時匯率計算,約為新台幣 10 億 1480 萬 8080 元。)但紅火非屬中信金控體系,辜仲諒等人得以任意處分紅火獲利。
民國 99 年,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銀行法背信等罪判辜仲諒 9 年徒刑;102 年,高院二審則依銀行法背信罪判處辜仲諒 9 年 8 月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 1 億 5000 萬元。
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全案今天辯論終結,將於 9 月 12 日宣判。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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