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今天表示,23 日至 8 月 31 日開放住宅補貼受理申請,其中,租金部分依不同地區提供 4 種補貼金額,台北市每戶每月最高補貼新台幣 5000 元。
107 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期間為 23 日至 8 月 31 日,今年度租金補貼計畫戶數為 6 萬 5963 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4000 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2000 戶。
內政部營建署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由於政府資源有限,因此訂有補貼計畫戶數,並採評點制度,符合資格條件者需按評點制度排序,評點分數較高者可優先獲得補貼。今年因應少子女化對策,為鼓勵婚育,新婚或懷胎者將可增加評點分數,提高獲得補貼機會。
營建署表示,租金補貼金額依不同地區提供 4 種補貼金額,台北市每月每戶最高補貼 5000 元;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新竹市、新竹縣為 4000 元;台南市、高雄市 3200 元;金門縣、連江縣等縣市 3000 元。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部分,依購屋地區分為 3 種級距,台北市最高 250 萬元、新北市最高 230 萬元、其他縣市最高 210 萬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皆為最高 80 萬元。
營建署指出,民眾可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23 日早上 9 時以後,民眾就能在營建署網站住宅補貼專區下載申請書,或是就近到直轄市、縣市政府免費索取。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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