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表示,台版金融監理沙盒於 4 月底正式生效後,首宗申請案於 6 月中下旬提出,迄今已有 2 個案件申請進入金融監理沙盒,最快第 3 季就有業者獲准進入沙盒實驗。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台版金融監理沙盒專法「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並於今年 4 月底正式生效,使台灣成為全球首個以成文法推動監理沙盒的國家,金管會於 5 月 1 日起開始接受業者申請沙盒實驗。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迄今已有超過 40 個案件來金管會洽詢,因為部分案例沒有具體內容,因此,目前輔導中的案件僅 10 多件。
同時,官員也表示,儘管 5 月起開放業者申請進入沙盒實驗,但因業者都在觀望怕貿然送件,若無法獲准進入沙盒,反而錯失先機,因此,直到 6 月中下旬才有首宗的申請案。
金管會指出,迄今已有兩件申請沙盒實驗,目前正在補件階段,根據規定,金管會應在文件齊備後,60 天內完成審查並作成准駁。即業者近期若可以完成補件,最快第 3 季就有業者進入沙盒實驗。根據金管會規劃,3 年內每年受理 10 件實驗申請案。
同時,金管會也指出,根據規定,自然人或法人均得提出沙盒實驗申請或諮詢,獲准進入沙盒的團隊享有法規豁免的實驗期最長可達 3 年,但豁免的相關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不得排除洗錢及資恐防制法相關規定。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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