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人口快速老化,財政部與金管會已有共識推動長照保險,然而,長照險扣除額究竟要怎麼做,財政部強調,目前尚未定案,但財政部會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案。
財政部表示,將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的所得稅法修正案,內容包含「名模條款」的薪資所得減除特定費用,以及將把長照保險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減稅項目,納入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昨天到行政院會報告今年綜合所得稅稽徵情況,根據聯合晚報報導,傳出財政部因應推廣長照保險,擬將列舉扣除額度在 2.4 萬元的基礎上調高。
然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立場則是單獨列長照險的項目,且比照現行的人身保險,每人每年有 2.4 萬元扣除額,以利長照險的推廣,且可減輕政府照顧老弱的社會成本。
對於長照險扣除額,是要額外單獨增列,還是在既有的人身保險扣除額的基礎上,向上調高額度,財政部表示,6 月中旬公聽會後,目前仍持續蒐集意見,尚未定案,財政部會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修法。
財政部指出,目前正研議增列的長期照護扣除額,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不同之處在於,納稅義務人若要列舉扣除長照扣除額,必須檢附相關憑證。此外,長照扣除額雖不設排富條款,但會訂定額度上限,以確保公平性。
為瞭解外界對於第 2 波稅改的意見,財政部於 6 月中旬邀請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代表,召開「檢討薪資所得減除特定費用及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公聽會,討論薪資所得減除特定費用及扣除額兩大議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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