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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推金融整併 預計11月上路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cegoh

金管會推動以民營金融機構為主的金融整併,並在四大條件下開放非合意併購,金管會表示,共有 6 家金控、7 家銀行符合申請「民民併」的條件,預計 11 月起開放申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主持「增加金融機構整併誘因政策方向」公聽會,除邀請金控、銀行、證券、保險等業者與會外,還邀請中央銀行、財政部、銀行公會、壽險公會以及證券公會等單位與會。

顧立雄指出,這次推動金融整併限制由民營銀行或金控發動併購,併購對象擴及民營的金控、銀行、保險以及證券,且首次投資應採公開收購。

顧立雄同時表示,為提高整併誘因,除符合條件的非合意併購外,民民併的合意併購也能適用資本計提的優惠,並且不排斥公股行庫的合意併購適用資本計提優惠。

針對外界將這次金管會推動「民民併」解讀為第三次金改,顧立雄強調,沒有第三次金改這個概念存在,第二次金改要限時、限量,開放公民併,金管會現在做的,是提供政策誘因與友善環境,引導市場機能進行整併。

根據金管會規劃,民民併的非合意併購買方須符合四大條件,一是資本充實,即金控設算取得控制性持股的雙重槓桿比率不得超過 125%,或銀行設算取得控制性持股,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投資時銀行淨值的 40%。

其次、經營能力佳,即最近 3 年經會計師查核的合併報表無累積虧損,同時最近 3 個年度 ROE 及 ROA 平均數屬同業前 3 分之 2 水準。

第三、有國際布局發展能力,即金控旗下子公司或銀行於 3 個以上國家或地區設有營業據點,且其中 1 個營業據點經營業務超過 5 年,但營業據點不含辦事處。

第四、企業社會責任良好,即前一年度的公司治理評鑑屬前 35%,並能提出深耕社會責任具體事蹟者,如積極參與社會或公益活動、消費者保護、勞資關係與員工福利、環境永續等、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等事項有具體良好事蹟等。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若就資本充實以及經營能力佳兩項條件來看,可以發動非合意併購的金控有國泰金、富邦金、中信金、玉山金、元大金以及台新金共 6 家。

以經營能力佳的最近 3 個年度淨值報酬率(ROE)「及」資產報酬率(ROA)平均數屬同業前 3 分之 2 水準來看,若把「及」改為「或」,那麼開發金也符合條件,可以申請非合意併購。

至於銀行部分,莊琇媛指出,以資本充實、經營能力佳以及國際布局發展能力 3 條件來看,有 7 家銀行可以發動非合意併購,分別是台北富邦銀行、國泰世華銀行、中國信託銀行、玉山銀行、台新銀行、永豐銀行以及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莊琇媛表示,金管會對於大家在公聽會上提出的意見,都會納入考量,後續將研議相關配套,進行法規調整,預計於 8 月中旬至 8 月底法規預告,10 月底前完成,11 月起開放申請非合意併購。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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