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青年運動會遭停辦,台中市政府預計 26 日提申復,中市府新聞局長卓冠廷說,東亞青運主辦城市合約書中有「爭議之解決」條文,市府將依奧會制度及合約書規定提申復。
中國以台灣進行「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 2020 年東京奧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連署為由,24 日在東亞奧林匹克委員會(EAOC)臨時理事會發起表決,決定停辦賽事。
台中市長林佳龍今天受訪表示,會盡所有努力提申復,市府也會研究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仲裁可行性。
卓冠廷說,中市府西元 2014 年爭取到東亞青運主辦權時,簽訂的主辦城市合約書就有「爭議之解決」規範,提及「任何因本合約而生爭議應以和諧磋商解決」。為捍衛選手參賽權,市府將循這項管道申復,有媒體報導稱無申復相關辦法實屬誤解。
卓冠廷表示,市府會盡一切努力提申復,目前正由中市府法制局研擬,預計 26 日提出,甚至不排除參考學者專家建議,提國際仲裁或訴訟。
法制局說,「申復」就是市府發動請求進行和諧磋商解決,沒有欠缺申復規定的問題。
卓冠廷表示,EAOC 在沒提供主辦城市台中市說明機會情形下,逕自以倉促且粗暴程序取消第一屆東亞青運及台中主辦權,市府主張重新檢驗和檢討倉促粗暴程序,不放棄任何為年輕選手爭取參賽資格的可能性,也希望國民團結支持台中,共同力挺這些年輕運動員。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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