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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釋公告逾174億國有房地 助社宅政策

圖片來源:中央社

落實居住正義,國產署提供國有地供地方政府興建社會住宅,目前已撥用 25 處國有土地、3 處國有房地,總面積達 19.84 公頃,總公告現值達新台幣達 174.5 億元,且其中 18 處更位於雙北市精華區。

落實居住正義是蔡英文總統的政見之一,為此,民進黨政府上任後積極規劃興建社會住宅。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年5 月 31 日聽取內政部報告「社會住宅政策推動情形」後,請各部會繼續積極盤點待活化之房地資源,以儲備社會住宅所需用地。

而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為配合社會住宅政策,已協助各地方政府完成撥用 25 處國有土地、3 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 19.84 公頃,房屋 37 戶)。其中位於台北市的國有土地與房地有 12 處,分別位於松山區、萬華區、文山區、大同區、信義區、中山區,皆處台北市中心,若以撥用時土地公告現值計算,總值達 120.3 億元。

另外,位於新北市的國有土地與房地則有 5 處,分別位於中和區、三重區、 三峽區,總公告現值 27.9 億元。再加上桃園、台中、高雄市及台東縣共 10 處國有土地與房地,國產署目前已撥用的國有土地與房地,合計總公告現值達 174.5 億元。

對於國產署「慷慨」撥用具高商業價值的國有土(房)地供地方政府興建社會住宅,國產署官員表示,這是配合政府政策。外界常質疑社會住宅多興建在偏遠與交通不便地區,但從國產署撥用情況來看,其實有許多位於市區精華地帶,確實考量青年族群需求。

國產署官員表示,在住宅法有關社會住宅的部分條文修正前,多數國有地皆為有償撥用。尤其是公股基金如國防部營改基金持有的房地,屬於公有但非公用,因此只能有償撥用,但去年法條修正後得採租用方式。

國產署表示,目前已配合篩選出全台 73 處、面積 27.74 公頃的國有土地,並於 6 月間提供內政部營建署盤點評估作社會住宅用地,營建署轉請各地方政府評估,未來將朝無償撥用或租用方向規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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