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今天發布 2018 年第一季房價所得比,全國房價所得比為 9.08 倍,較上季略減,但台北市房價所得比為 15 倍、新北市則為 12.75 倍,雙雙較上季些微增加。
房價所得比是衡量房價負擔能力的重要指標,是以「中位數住宅總價」除以「家戶年可支配所得中位數」而得,代表需花多少年的可支配所得,才能買到一戶中位數住宅總價;坊間常以「買房得不吃不喝多少年」來形容,當數值越高、表示房價負擔能力越低。
今年第一季全國房價所得比為 9.08 倍,而貸款負擔率、也就是每月付的貸款占家戶可支配所得的比重為 37.25%,雙雙較上季減少,顯示房價負擔能力有提升,但仍維持「略低」等級。
雙北市房價高居全台之冠,房價所得比也長期維持 10 倍以上的水準;進一步觀察貸款負擔率表現,台北市貸款負擔率為 61.54%,較上季微增,新北市貸款負擔率為 52.30%,同樣較上季些微增加,等於每月的可支配所得有超過一半花在繳房貸上。
營建署指出,雖然台北市與新北市的房價負擔能力相對較低,但雙北長期的房價負擔能力相對穩定。
房市處於盤整階段,儘管短期數據易有波動,營建署表示,從長期趨勢來看,全國及縣市房價負擔能力變化趨勢已經相對穩定,且近一季全國與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房價負擔能力均有所提升。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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