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今天發表聲明,肯定教育部長葉俊榮解決僵局的誠意與努力,遴委會也再次確認遴選過程無明顯重大瑕疵,管中閔兼職未揭露並不影響遴選結果。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 1 月 5 日選出台大教授管中閔為新校長,原訂 2 月上任,卻因管中閔傳出多項質疑引發爭議,教育部 5 月發函給台大,請台大重啟遴選,台大臨時校務會議決議要求教育部儘速發聘,教育部再度回文要求重啟遴選程序,台大因此於 6 月提出訴願,目前訴願結果尚未出爐。
教育部長葉俊榮 7 月 12 日上任後,陸續找上台大校長遴委會召集人陳維昭、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等人會談,希望排除原來重新遴選的方式,尋求制度性解套。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今天發表聲明指出,肯定教育部長期望藉由有溫度的溝通,解決台大校長遴選爭議,基於對新教長的尊重、並回應新教長解決僵局的誠意與努力,遴委會依教育部 5 月發函,再次確認校長遴選過程依相關法令進行,無明顯重大瑕疵,適法有據。
遴委會指出,自 1 月選出管中閔為台大新任校長後,應教育部要求,遴委會再次於 1 月 31 日召開會議,在此次會議中,所有委員已明確知悉管中閔兼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也查明校內審查程序時間點與公文。
至於教育部認為遴選過程中有重大資訊揭露未盡完整,遴委會認為,實屬法令制度未明確規範所致,1 月 31 日會議歷經近 7 小時討論與審視相關法規與文件後,才做成確認管中閔當選資格無疑義的書面決議,所有與會委員皆於會議紀錄上簽名確認。
台大遴委會表示,為求周延,針對管中閔的推薦人於校長被推薦候選人資料表中,未揭露管中閔擔任台哥大獨董等兼職情事,遴委會也再次確認,並不影響遴選結果;遴委會已依法完成校長遴選,且兩次校務會議決議皆維持遴委會決議,因此籲請教育部儘速依法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新任校長。
台大遴委會指出,台灣高教面對外部強大壓力,更需加強內部和諧,以堅守學術自由並維護大學自主為宗旨,才能提昇大學教學研究能量及水準,培養具競爭力的一流人才,台大是台灣高教的旗艦,校長遴選制度與程序的重要性不言可喻,外界對這次遴選的意見與指教,遴委會將虛心接受。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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