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期局同意野村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申報募集「野村到期收益傘型基金」,兩檔子基金分別為「 2024 目標到期新興市場企業債券基金」及「 6 年目標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今天表示,野村到期收益傘型基金,兩檔子基金總額各新台幣 200 億元,並以新台幣、美元及人民幣計價發行。
證期局指出,「 2024 目標到期新興市場企業債券基金」自成立日起 6 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 60 %;投資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 60 %;投資於可投資國家及地區的公司債及金融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 60 %。
另外,「 6 年目標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自成立日起 6 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 60 %;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 60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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