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今年住宅補貼端出鼓勵婚育的新措施,自 7 月 23 日受理申請至今,才半個多月就有 123 戶家庭提出申請,其中新婚家庭有 97 戶,以孕有胎兒身分申請的家庭有 26 戶。
住宅補貼包含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符合資格的民眾,可擇一至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為配合政府鼓勵婚育政策,107 年度住宅補貼針對新婚家庭及孕有胎兒家庭增加評點權重,並將胎兒納入人口數計算,讓新婚或孕有胎兒的家庭有優先獲得補貼的機會,這也是今年度住宅補貼一大亮點,目前已有 123 戶符合條件的家庭提出申請。
營建署分析,不論是新婚、還是懷胎的家庭,都以申請自購利息補貼為主;以新婚家庭提出申請的 97 戶中,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約占 6 成,若以縣市別區分,以新婚家庭申請者,桃園市 41 戶最多,台北市 15 戶居次。
此外,孕有胎兒家庭的 26 戶同樣以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為主,共有 14 戶,約占 5 成,其次是申請租金補貼,計有 11 戶,另外1戶是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107 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期間自 7 月 23 日至 8 月 31 日,計畫辦理 7 萬 1963 戶,截至 8 月 6 日,全國提出申請的戶數為 2 萬 9092 戶,其中,申請租金補貼者2.6萬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1911戶、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298戶。
內政部營建署提醒,欲申請住宅補貼的民眾,應把握時間,在本月備妥文件提出申請。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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