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澳洲大主教威爾森因 1970 年代包庇一名惡名昭彰的戀童癖神父被定罪,但法院今天判他可以居家監禁,不用入獄。
威爾森(Philip Wilson)因包庇神父佛萊契爾(Jim Fletcher)1970 年代在新南威爾斯的亨特(Hunter)地區犯下的罪行,5 月被依包庇定罪。他是遮掩兒童性侵案遭定罪的最高層級教會人員之一。
紐卡索(Newcastle)地方法院當時判 67 歲的威爾森 12 個月有期徒刑,6 個月內不得假釋,但也下令評估他是否適合在家服刑。
從那時起威爾森便獲交保,且根據當地媒體在法院的報導,紐卡索地方法院法官史東(Robert Stone)今天決定,考量到他的年紀、心理及身理狀態,威爾森不需入獄,可改以居家監禁方式服刑。
紐卡索前鋒報(Newcastle Herald)披露,威爾森居家監禁期間必須穿戴追蹤裝置;他的住所未被公開。
在澳洲總理滕博爾(Malcolm Turnbull)籲請教廷開除威爾森後,威爾森已於上月辭去阿德雷德大主教一職。他長期以來一直否認相關指控,最初還以全案仍在上訴為由拒絕辭職。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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