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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政府落實自閉症照護 監察院辦座談會

芋傳媒資料照片 徐青攝

監察院今天舉辦有關自閉症照護情形座談會,自閉症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娟圩認為,自閉症患者共分 4 個樣態,但各樣態都沒有看到政府的全面安置,籲能落實照護問題。

監察委員王幼玲、張武修上午舉辦「政府提供自閉症者及家庭照顧支持的情形」座談會,約 50 名自閉症患者家屬,以及衛福部次長呂寶靜、社家署副署長祝健芳、教育部、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社會局等相關人員與會,聆聽家屬照護心聲及對政府的建議。

監察委員王幼玲表示,由於患者受限口語能力,無法明確表達自己的感受與情緒,因此行為無法被了解,外人投射異樣的眼光外,也帶給家屬沉重的照護壓力。

她說,目前台灣教保人員缺乏對自閉症患者照護專業訓練,又缺乏人力下,造成患者長期被照護機構拒絕,尤其進入青春期後,因自閉症患者嚴重的情緒行為問題,往往讓家屬束手無策,在高壓驅使下常發生人倫悲劇。

林娟圩接受媒體訪問指出,自閉症患者在離開學校系統後的安置與就養問題,常遭機構拒絕。事實上,自閉症的情緒行為並不是教養因素形成,而是天生的生理因素,加上後天環境不友善間接激化。

林娟圩呼籲,政府應該要讓自閉症孩童有良善安置的場所,無論是在需要醫療體系及藥物協助的「急性發作期」、個案不及住院等級的「亞急性」、需要轉銜機制並配置醫生的「回歸家庭社區」及「長久之計」等4個樣態,都應落實照護。

她認為,政府應該要設置專業的自閉症照護機構,讓每個樣態、每個階段都能有專業人員來輔助,建構友善的家園外,當家屬終老過世後,自閉症患者也能夠受到良好的照護。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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