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評大會今天審查雲林麥寮風電環評,雖然此案獲得專案小時組建議通過結論,但在環評大會卻遭質疑設置於河川區域內適法性及風險,要求開發單位補件再送審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舉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 336 次會議,會中第三案審查「雲林縣麥寮鄉設置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
政府規劃 2025 年綠能比例須達到 20%,德商達德能源規劃在雲林麥寮設置 13 座風機,基座分別座落新吉村、三盛村及中興村,發電機組單機容量為 2300 至 4200KW、總裝置容量為 2 萬 2900 至 5 萬 4600 瓩(KW)。
此案在環保署專案小組審查時雖然得到建議通過的結論,但今天在環評大會卻遭環委質疑風機是設置在河川區域或行水區,引起適法性與風險的疑慮,但因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沒派人來,所以無法釐清。
此外,由於開發單位在會中提到,在鳥類監測部分,若發現當月鳥類物種數量與歷次同月比對,數量減少達 30%時,將進行分析比對並提出對策的處置,可將影響減至最少,也引來環評委員質疑訂 30%的依據為何。
環評委員最後決議,要求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說明此案設置於河川區域內的適法性與風險性,開發單位也應就風機設置地點涉及濁水溪河川區域範圍,評估極端氣候條件下對濁水溪行水效果的可能負面影響。
另外,也要求開發單位再提出因應鳥類或蝙蝠大規模穿越遷徙時的即時遙控停機降載機制或其他因應措施,全案補件後再送環評大會審查。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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