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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小姑水泥封屍 嫂嫂判無期徒刑

嫌犯張芳馨。(圖片來源:中央社)

新北市新莊今年 3 月發生水泥封屍案,被告女子張芳馨持啞鈴重擊小姑的前額,將小姑溺斃後再以水泥封屍掩飾犯行。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犯案手法殘忍,今天依殺人罪判張芳馨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自首認罪數度道歉

判決書表示,被告與死者為姑嫂關係,並同居一室,雙方因生活習性不同產生摩擦,因深夜開關冰箱製造噪音多次口角及拉扯。因被害人撥打電話給張芳馨家人出面勸說力求改善,引起不滿。

凶案發生4天後,因死者任職的公司找不到人,打電話到家裡詢問。葉女的哥哥也就是張芳馨的丈夫,報警協尋,並請鎖匠開門卻赫然發見房間角落、靠近窗戶邊地上,砌有一座可疑的水泥塊,才讓案情曝光。

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求處無期徒刑。起訴後,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今天宣判。院方表示,張芳馨只因為小摩擦就殺人,且殺意甚堅,手段相當殘忍。

判決表示,警員獲報到場雖發現水泥塚,但還無法確定裡面是屍體,尚未確定為凶殺案件,張芳馨在命案曝光前坦承犯案,符合自首要件,可減刑。合議庭考量張芳馨無前科,犯後在警詢、偵訊及法院訊問、審理時都坦犯行認罪,數度表示悔悟抱歉,且與死者家屬和解,檢方求處無期徒刑,張芳馨犯罪行為沒有處以極刑與社會隔絕必要。

判決書說,無期徒刑依法須執行25年以上,有竣悔實據才可以假釋出監,否則仍須繼續監禁,若長期監禁,輔導教化應可讓其深入反省,本案張芳馨殺人,處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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