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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洛興雅危機 緬甸重判2路透記者7年

圖片來源:pixabay

(芋傳媒報導)據中央社報導指出,2 名路透社記者被控在報導洛興雅危機期間,違反緬甸國家機密法罪名成立,法官今天對 2 人判刑 7 年。歐洲聯盟今批評這項判決「危害媒體自由、公眾知情權以及緬甸的法治發展」,要求緬甸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兩名記者。

歐盟要求立即放人

緬甸因鎮壓洛興雅人使若開邦衝突不斷。緬甸籍的 32 歲記者瓦隆(Wa Lone)和 28 歲記者喬索歐(Kyaw Soe Oo)去年 12 月被捕,被控持有與若開邦維安行動有關的機密文件。他們當時正在調查 10 名洛興雅穆斯林在若開邦印丁村(Inn Din)遭屠殺事件。人權團體和外國觀察人士痛批這些指控是對媒體自由的攻擊,意圖阻止媒體報導洛興雅危機。

在預審聆訊期間,檢方主張瓦隆和喬索歐企圖取得「機密文件」,必須按照英國殖民時期訂定的機密法加以懲罰。兩名記者則說是警方設局陷害他們入獄。

歐盟外交政策部門指出,這項判決「危害媒體自由、公眾知情權以及緬甸的法治發展」。歐盟並在聲明中表示:「瓦隆和喬索歐遭判刑應該復審,並立即無條件釋放這兩名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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