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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署強制採驗行動 兩週尋獲千名重點對象

圖片來源:中央社

為防制毒品人口規避警方定期採驗尿液,刑事局今天說,警政署於 8 月 8 日至 19 日推動全台執行「強制採驗行動」,短短 12 天就尋獲 1258 名重點採驗對象,成果豐碩。

刑事局毒緝中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施用第一、二級毒品者,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保護處分或服刑期滿後,為警方列管兩年的「應受尿液採驗人」,應每季到警察機關報到接受尿液採驗。

為防制應受尿液採驗人規避警方定期採驗尿液,刑事局說,警政署於 8 月 8 日至 19 日推動全國各警察機關同步執行為期 12 天的「強制採驗行動」,鎖定無故未到驗者,向檢察機關聲請強制採驗許可書,並將行蹤不明、長期未到驗、因案通緝者列為重點採驗對象。

同時,還包括今年第 2 季尿液檢驗呈毒品陽性反應的「涉毒高風險」人口。

刑事局指出,透過強化尿液採驗工作,約制應受尿液採驗人持續涉毒,以避免衍生其他犯罪和治安問題。

根據統計資料指出,今年 7 月全國需到驗的應受尿液採驗人有 1 萬 9083 人。刑事局表示,在「強制採驗行動」前置作業階段,各警察機關出動近1.5萬人次警力送達定期採驗尿液通知書,截至 8 月 19 日的自行報到接受採驗者有 1 萬 1275 人。

刑事局說,針對無故未到驗人員,警方向各地檢察署聲請 2540 份強制採驗許可書,並動員 4802 名警力執行強制到場採驗尿液工作,其中有 1425 名成功強制到驗。

此外,「強制採驗行動」期間,警方也以平均「每天找回 100 人」的速度,共尋獲 1258 名逃避警方協尋的重點採驗對象;其中有 128 名遭法院通緝應受尿液採驗人、383 名涉毒高風險人口、76 名長期未到驗人員,以及 671 名員警查訪未遇的行蹤不明者,成效卓越。

刑事局說,警政署依據轄內尚未到驗人數,將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分為 6 組,針對強制到驗率及尋獲重點採驗對象人數進行考評,新北市、彰化縣、台北市、苗栗縣、新竹縣及嘉義縣警察局為各組冠軍,警政署署長陳家欽也在今天署務會報頒獎表揚。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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