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調查,台鹽公司生產的「健康減鈉鹽」經原能會檢測出鉀-40 輻射劑量極高,有損國民健康,又衛福部食藥署縱容一般食品業者誤導消費者購買,今天通過糾正衛福部及食藥署。
監察委員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調查發現,衛福部食藥署罔顧其身為食品安全主管機關的法定權責,就食鹽中人為添加天然放射性物質的管理,竟推諉塞責給原能會,殊有欠當。
新聞稿指出,有關台鹽公司生產的「健康減鈉鹽」經原能會檢測出鉀-40 輻射劑量極高,恐有損害國民健康之虞,又衛福部食藥署縱容一般食品業者以「健康○○」為名,誤導消費者購買,並對食品中人為添加天然放射性物質之管制應作為而不作為一案,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聯席會議於今天通過監委田秋堇、蔡崇義的調查報告,除提案糾正衛福部及食藥署之外,並提出3項調查意見,促請衛福部食藥署、經濟部、原能會研議改善。
監委表示,衛福部食藥署應積極研訂有關食品中人為添加的天然放射性核種含量限值管制標準,並儘速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2 條將人為添加的天然放射性物質列入相關標示事項,維護國民健康,並確保消費者追求安全及知情權、選擇權等基本權利。
調查報告也指出,經濟部允應遵照「經濟部所屬事業民營化後公股股權管理要點」規定,督促公股代表要求台鹽公司就衛福部食藥署函文有關食鹽產品含鉀-40 一事切實檢討改善,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與義務,並確保其產品的品質及安全來維護國民健康。
又原能會允宜持續追蹤訪查台鹽公司通霄廠工作場所輻射曝露狀況,並提供必要的輔導及協助措施,而經濟部也應適時督促公股代表要求公司落實改善,勿讓該廠員工遭受職場額外增加的輻射曝露危害。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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