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媒體今天報導,在大馬尼拉地區以南一座小鎮,有 34 名看電影民眾因在播放國歌影片時沒有起立,而被逮捕。
菲律賓 GMA 新聞網引述雷梅莉鎮(Lemery)警方報導,探員 5 日下午在當地商場內一家戲院拍下蒐證影片,等國歌演奏完立即將 34 人逮捕。
雷梅莉鎮距馬尼拉以南約 90 公里。
根據影片,電影院演奏菲律賓國歌時,雖然大部分觀眾都有起立,但仍有人坐著玩手機、有人繼續吃零食,還有人在座位擁抱親熱。
菲律賓電影院每天的第一場和最後一場影片,都會播放國歌。
報導說,被捕的民眾當中,一人竟是鎮長之子,還有一人是里長之妻。
這 34 人被控違反「菲律賓國旗暨紋章法」,面臨 5000 披索(約新台幣 3150 元)至 2 萬披索罰款,或是最長一年的有期徒刑。
「菲律賓國旗暨紋章法」規定,菲律賓民眾無時無刻都得對國旗、國歌及其他展現國家理念、傳統、主權與團結的象徵物,表示尊重及敬意。
菲國網友對此反應不一,有人贊成教訓對國家沒有一絲基本尊重的民眾,也有人批評這是政府強施於民的愛國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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