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選舉法院裁決身陷囹圄的前總統魯拉(Luiz Inacio Lula da Silva)不具參選資格後,魯拉的律師團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但今天遭駁回。
巴西無前科法規定,在二審被定罪者不具候選資格。選舉法庭院先前就是引用這項法律,否決魯拉的參選資格,但允許魯拉所屬的勞工黨於 9 月 12 日前提名另一人選參選總統。
魯拉因涉嫌收受濱海公寓而被定罪後,提出上訴失敗。魯拉的委任律師昨天就他遭取消參選資格一案提出上訴。
巴西將於 10 月舉行總統大選,民意調查顯示,這位 72 歲的前總統仍是熱門人選。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曾就魯拉被判不具參選資格一案表示,就算曾擔任兩任總統的魯拉身陷囹圄,也應讓他行使政治權利參選,「直到他在公正的司法程序中,用盡所有上訴途徑為止」。
魯拉的律師團以這項要求為由提出上述,但被負責監督大型貪腐調查行動「洗車」的最高院法官法金(Luiz Edson Fachin)駁回。
此外,魯拉的律師團主張,在向選舉法院提出上訴,接著一路上訴至最高法院之際,應暫停取消魯拉參選資格的裁決,但這起上訴,同樣遭巴西最高法院法官麥洛(Celso de Mello)駁回。
選舉法院仍須決定是否將上訴案送交最高法院。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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