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4 月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要求回到初審階段,流程約需 3 個月。教育部長葉俊榮今天提出新方案,改為回到 1 月 5 日台大遴選會第 4 次會議的 5 個候選人階段,只要順利,1 天就能走完遴選議程,但台大遴選會和學生會都有所保留。
台大這屆校長遴選會於 106 年 6 月 24 日組成,106 年 7 月 10 日召開第 1 次會議,公開徵求校長人選(共 9 人獲推薦);106 年 10 月 13 日的第 2 次會議,審查候選人資格;106 年 10 月 20 日的第 3 次會議,針對符合資格者進行資格投票(通過 8 人)。
通過資格投票的校長候選人,需經過訪談、治校理念說明會、面談等程序;於 106 年 12 月 23 日由校務會議進行推薦投票(通過 5 人)。最後在今年 1 月 5 日的遴選會第 4 次會議,經由 2 輪投票選出校長當選人為台大教授管中閔,報教育部聘任。
教育部今年 4 月 27 日以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並要求回到候選人推薦資格「初審」階段,也就是遴選會第 2 次會議的程序。
按照教育部當時的要求,台大必須重走校長候選人資格投票、治校理念說明會、校務會議資格投票等程序,至少需耗時 3 個月。且原先的 8 位候選人中,已有多人表態不願再參加遴選,種種因素使台大拒絕重啟遴選。
經過長時間的拉鋸,先後有兩任教育部長請辭,接任的葉俊榮經過 2 個月與各方人馬溝通,昨天傍晚召開記者會,重新律定「節點」,改為要求回到 1 月 5 日的第 4 次遴選會。
第 4 次遴選會的議程,是針對通過校務會議推薦投票的 5 位候選人,由遴選委員經兩輪投票,選出過半支持者為校長當選人,今年 1 月 5 日即是選出管中閔為新任校長。也就是說,只要遴選會順利成會,一天就能走完程序。
葉俊榮表示,這樣的作法不是要求台大重新徵求候選人,而是回到遴選會最後決定當選人的那場實質會議,讓遴選程序瑕疵可以補正。他並說,只要遴選會依照法律、尊重程序、講究制度選出的人選,教育部都會尊重。
葉俊榮所說的遴選程序瑕疵,即是指校長候選人管中閔擔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而遴選委員中的蔡明興是同公司的副董事長,有利益衝突的疑慮。
葉俊榮也要求遴選會重啟第 4 次會議議程時,需先議決遴委蔡明興是否應迴避或解除職務,再進行後續的投票等程序。
台大遴選會 1 月 5 日選舉校長時的 5 位候選人,包括前管中閔、張慶瑞、周美吟、陳弱水、陳銘憲。當時經過第一輪投票,由管中閔、陳銘憲勝出,第二輪投票管中閔獲得過半選票,成為當選人。
台大學生會今天晚間發出聲明,認為教育部要求回到 1 月 5 日第 4 次遴選會議階段,當時的 5 位候選人中,已有人表示不願再參與遴選,卻缺乏退選機制,會造成難題。
台大學生會主張,應回到去年 10 月 13 日的遴選會第 2 次會議階段,重新對候選人進行資格投票。因為台大校務會議已經改選,且部分遴選委員也因出缺而需遞補,這些人沒有參與過校長候選人訪談、治校理念說明會等過程,無法獲得充足、完整的資訊。
稍早,台大校選遴選會發言人袁教維表示,葉俊榮沒有說明要求台大重啟遴選、重新投票的法令依據是什麼。袁孝維也說,不能理解教育部為何要求回到有 5 位候選人(1 月 5 日遴選會第 4 次會議)的階段,遴選會也會在收到教育部正式函文後,再做後續的回應跟處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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